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开展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并对承揽的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