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铁路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铁路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