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变更设计
第四十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形需要立即变更设计予以处理的,建设单位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工程应急设计方案,先行处理;危险状况解除后,应当及时履行变更设计手续。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变更设计
铁路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形需要立即变更设计予以处理的,建设单位可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工程应急设计方案,先行处理;危险状况解除后,应当及时履行变更设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