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变更设计

第四十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变更设计应当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铁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变更设计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并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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