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工程设计

第三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依法需经审批的,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概算、设计文件深度等内容进行审查。 经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是开展施工图设计的前提。设计单位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时,对初步设计批准的设计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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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