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工程勘察第二十四条重大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勘察单位应当加强地质勘察和施工揭示地质核实工作,必要时编制地质风险因素控制方案并纳入勘察大纲,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