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五章 登记、公告和费用第二十七条依照条例第十六条请求化工部撤销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撤销请求费。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