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登记、公告和费用

第二十七条

依照条例第十六条请求化工部撤销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撤销请求费。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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