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登记、公告和费用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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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