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登记、公告和费用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应当在递交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