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四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第十八条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