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审查、批准

第十七条

化工部应当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查期限内,及时完成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