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两部门关于印发《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资金下达

第十九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每年3月31日前,提出当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各省分配建议、整体绩效目标和分区域绩效目标,函报财政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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