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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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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林规发〔2021〕123号

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省、自治区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我们编制了《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30日

制定机关
林草局 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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