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第三条

第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