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八章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第四十二条

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或者提前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经济、技术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论证,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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