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医学科研人员诚信行为规范

第六条

医学科研人员在进行项目申请等科研与学术活动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明、引用论文、专利证明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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