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第三十二条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对涉及传染病、生物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及论文、成果进行审查,评估其对社会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潜在影响,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