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第三十一条医学科研机构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当将处理决定及时报送科研诚信主管部门,并作为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成果奖励、评审表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