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三十一条

医学科研机构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当将处理决定及时报送科研诚信主管部门,并作为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成果奖励、评审表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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