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八条

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内医学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管理,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人员奖励奖金、临床工作考核等挂钩,对在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内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医学科研人员,要及时警示提醒;对学术期刊预警黑名单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各类评审评价中不予认可,不得报销论文发表的相关费用。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