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七条

医学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科研论文和成果发表的署名管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无实质性贡献挂名的责任;要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要妥善管理本机构医学科研相关原始数据、生物信息、图片、记录等,以备核查。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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