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医学科研人员诚信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医学科研人员在引用他人已发表的研究观点、数据、图像、结果或其他研究资料时,要保证真实准确并诚实注明出处,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标注要符合学术规范。在使用他人尚未公开发表的设计思路、学术观点、实验数据、生物信息、图表、研究结果和结论时,应当获得其本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同时要公开致谢或说明。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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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