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应加强对服务对象相关健康信息的管理,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制定机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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