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八十一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八十一条
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应当进行勘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验参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应当进行勘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
现场勘验参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