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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