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 / 第二百六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二百六十二条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第二百六十二条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定性依据材料应当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伪造。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