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 / 第一百八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八十二条第十章 治安调解第一百八十二条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