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八十条

第十章 治安调解

第一百八十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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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八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