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49号)第一百六十二条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一百六十二条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与正在执行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