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选 聘

第九条

符合选聘条件,认真履行管护责任,年度考核合格的乡村护林员,本人申请续聘的,经聘用方公示和确认后,可以续聘。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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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