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承担生态工程任务或者政策性任务的乡村护林员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村民委员会聘用的乡村护林员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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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