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一条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乡村护林员培训方案。乡镇林业工作站应当组织对乡村护林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提升乡村护林员的管护能力和责任意识。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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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