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四章 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第十八条鼓励各地建立巡护系统,应用无人机、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实行巡护网络化管理和乡村护林员管理动态监控。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