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水路运输经营行为

第二十一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水路运输经营资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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