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保证能效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溯源性,对测试结果负责。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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