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使用
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