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十四条高耗能特种设备出厂文件应当附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能效测试报告和操作说明等文件。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