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项目公司设立与业务范围第六条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按照必要性原则设立项目公司,审慎控制项目公司数量,不得在无实际业务背景的情况下设立项目公司。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