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项目公司设立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
金融租赁公司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取得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项目公司设立与业务范围
金融租赁公司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取得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