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公司,是指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子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等特定目的而专门设立的项目子公司。制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