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八条
境内项目公司应当保持1个层级,不得投资下设其他项目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保持境外项目公司层级结构清晰、简单、透明,境外项目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2级。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经营管理
境内项目公司应当保持1个层级,不得投资下设其他项目公司。专业子公司应当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原则,保持境外项目公司层级结构清晰、简单、透明,境外项目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