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八十六条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十六条
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恢复生产前,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恢复生产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落实综合防冲措施,消除冲击地压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 制定机关
- 煤矿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恢复生产前,必须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恢复生产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落实综合防冲措施,消除冲击地压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