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七十七条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进入严重(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采取穿戴防冲服等特殊的个体防护措施,对人体胸部、腹部、头部等主要部位加强保护。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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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七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