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七十五条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七十五条

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检验结果小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防冲效果检验可采用钻屑法、应力监测法或微震监测法等,防冲效果检验的指标参考监测预警的指标执行。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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