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六十二条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六十二条
应当根据煤层层间距、煤层厚度、煤层及顶底板的冲击倾向性等情况综合考虑保护层开采的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优先开采无冲击地压危险或弱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有效减弱被保护煤层的冲击危险性。
- 制定机关
- 煤矿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应当根据煤层层间距、煤层厚度、煤层及顶底板的冲击倾向性等情况综合考虑保护层开采的可行性,具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优先开采无冲击地压危险或弱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有效减弱被保护煤层的冲击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