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六十一条

冲击地压矿井进行采区设计时,应当避免开切眼和停采线外错布置形成应力集中,否则应当制定防冲专项措施。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