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制定机关煤矿安监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