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五十八条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第五十八条冲击地压矿井进行开拓方式选择时,应当参考地应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开拓巷道层位与间距,尽可能地避免局部应力集中。制定机关煤矿安监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