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五十七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煤柱留设、采煤方法、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区域防冲措施。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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