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五十一条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第五十一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必须建立实时预警、处置调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制定机关煤矿安监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