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五十条
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
第五十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发生类型,选择区域和局部监测方法。可以用实验室试验或类比法先设定预警临界指标初值,再根据现场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进一步修订初值,确定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
- 制定机关
- 煤矿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发生类型,选择区域和局部监测方法。可以用实验室试验或类比法先设定预警临界指标初值,再根据现场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进一步修订初值,确定冲击危险性预警临界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