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按照采掘工作面的防冲要求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采掘作业时,应当按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结果明确采掘工作面安全推进速度,确定采掘工作面的生产能力。提高矿井生产能力和新水平延深时,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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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